安徽省力爭到2030年初步恢復水生態系統,并提出定期公布“紅黃牌”企業名單、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強化公眾參與和社會監督等一系列保障措施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水十條”,安徽省結合實際出臺《安徽省水污染行動防治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皖北地下水污染趨勢得到遏制、水生態環境狀況明顯好轉,確保引江濟淮輸水線路水質安全;力爭到2030年,全省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據介紹,“十二五”期間,安徽省水污染防治成效明顯,淮河流域、長江流域、巢湖環湖河流水質均有所好轉,與2010年相比,全省地表水Ⅰ~Ⅲ類水質斷面比例上升14.5%,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下降5.6%。當前水污染形勢依然嚴峻,地表水總體水質狀況為輕度污染,重度污染斷面仍占到11.1%。在國家“水十條”指導基礎上,安徽的“水十條”有所突破,如將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或優于Ⅲ類的指標從地級延伸到縣級,此外還提出確保引江濟淮輸水線路水質安全,將國家規定的IV類水質提高到Ⅲ類為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順利實施,安徽省將嚴格環境執法;2017年底前分級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并完成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地級及以上城市今年起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