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記者獲悉,2015年,按照國家工商總局《關于開展打擊假冒偽劣日用品專項行動的通知》和《江西省工商局關于開展2015年度流通領域生活用紙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的通知》要求,對江西省市場上銷售的生活用紙類商品進行了抽查檢驗。經檢驗,江西百致紙業有限公司等14家企業生產的14組生活用紙不合格。
據了解,14組生活用紙不合格產品中,其中有8組分別來自江西百致紙業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區皓潔制品廠、江西省安福縣依樂紙品廠、南昌市進賢縣輝煌紙業、萍鄉市鑫輝制品廠、江西省宜春市金太陽制品廠、南昌市昌東紙業有限公司及江西撫州天新環保紙業有限公司共8家江西省內企業;
另5組生活用紙不合格產品則分別來自江山市祥華衛生紙加工廠、臺州市黃巖順發化制品、安徽皖風情紙制品有限公司、安徽合順紙業有限公司、陜西興色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佛山市順德區樂從康怡衛生用品有限公司共6家江西省外企業。
據悉,江西省工商局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本次抽檢中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銷單位進行處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采取主動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