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工商部門按照相關要求,對全省市場上銷售的生活用紙類商品進行了抽查檢驗,并于上月底公示了抽檢結果,,其中在宜春中心城區抽檢時發現有4組生活用紙不合格。
在宜春中心城區一百商貿有限公司(被抽查檢驗經營者,下同)抽檢出兩組生活用紙不合格,分別是萍鄉市鑫輝制品廠的衛生紙(無標稱商標)、宜春市金太陽制品廠生產的“金太陽公主”衛生紙;在袁州區貿易廣場中心街19號抽檢出的不合格生活用紙為吉安市安福縣依樂紙品廠生產的“依樂”衛生紙;在袁州區城北得貝紙品抽檢出的不合格生活用紙為南昌市進賢縣輝煌紙業的衛生紙(無標稱商標)。
其他10組生活用紙不合格產品分別為:江西百致紙業有限公司的紙巾紙、南昌市青山湖區皓潔制品廠的“紅指印”紙巾紙、南昌市昌東紙業有限公司的“山木林”衛生紙、撫州天新環保紙業有限公司的“優簡”衛生紙以及江山市祥華衛生紙加工廠的“尚官”、浙江臺州市黃巖順發化制品的“香雨”紙巾紙、安徽皖風情紙制品有限公司的“皖風情”、安徽合順紙業有限公司的“煥煌”紙巾紙、陜西興色企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欣雅”紙巾紙、廣東佛山市順德區樂從康怡衛生用品有限公司的“康怡衛生紙”。
據悉,江西省工商局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本次抽檢中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銷單位進行處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產企業和有關經銷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采取主動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