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重點圍繞申報企業的主營業務范圍、經營管理水平、技術裝備和綠色環保等方面進行現場考察,并對誠信經營、穩步發展的骨干企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的突出企業,成功實現融合、轉型發展的領先企業予以重點考察。各省在綜合考量材料審核和現場考察的情況后,于5月底前將審核通過的申請企業材料報送總局印刷發行司。
按照《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管理辦法》和《2015年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工作要點》的要求,總局決定在組織2015年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同時,對已認定示范企業進行考核。各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主管部門要在5月底前將總結報告及示范企業考核材料報送總局印刷發行司。
截至目前,總局已于2012年~2014年先后認定了89家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這89家企業在遵紀守法、科學管理、創新發展、綠色環保、融合轉型等方面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