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工作》強調,2015年是完成《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2017年)》目標的攻堅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以“以深化協調聯動機制,共同破解區域共性關鍵問題”為原則,全面落實國家“大氣十條”、《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出臺的一系列推進區域大氣污染治理的政策、規劃,各省區市、中央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力爭超額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實現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治理在生態環保領域的率先突破。
六大重點領域協同治污助力區域空氣質量改善
(一)區域共治機動車污染京津冀基本淘汰黃標車
機動車污染排放是PM2.5的重要來源之一,《重點工作》指出,各省區市應強化區域機動車污染綜合防治工作。
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到2015年底,京津冀區域內基本淘汰黃標車,其中北京市已全部淘汰黃標車;山西、內蒙古和山東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運營的黃標車。
加快油品質量和新車標準升級。2015年底北京、天津、河北、山東四省市統一供應符合國五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天津年內執行新車國五標準,河北、山東盡快執行新車國五標準。北京等大城市強化重型柴油車治理。
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力爭到2015年底,實現京津冀地區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2萬輛;推進配套設施建設,充換電站總數達到112座,充電樁總數達19600個。
在城市交通管理方面,《重點工作》明確優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規劃,完善城市綜合交通體系,加快推進北京大七環高速公路建設;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和人均公共交通設施擁有水平,加強城市步行與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
此外,六省區市還將建立并逐步完善機動車排放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發布實施《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協同工作方案》,加強區域機動車污染防治信息和環保異地違法信息共享,利用京津冀地區國家權威的機動車排放實驗室,開展新車一致性和在用車符合性抽查,嚴厲打擊制售環保不達標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