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示范城市建設要求,2015年南寧市要超額25%完成“十二五”年均節能減排目標任務,2016年和2017年則要超額23%完成當年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為確保完成任務,目前,南寧市已科學地將節能減排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各重點企業,減排目標將實行污染物控制目標、責任書目標落實、監測監控體系、建設運行三條“紅線”考核。
與此同時,南寧市將加大節能減排執法力度,強化環保執法監督,實施更加嚴格的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評價制度,對未通過“兩高”項目聯審會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不得批準開工建設。南寧將進一步健全完善節能減排工作的社會信息公告制度,加強重點污染企業監管監測,進一步完善工業、交通、商貿領域“萬家企業”節能考核辦法,考核結果將向社會公開。
企業是節能減排的重要主體,南寧市鼓勵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建立能源、環保管理體系,加大節能環保設施投入,大力開發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走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的科學發展道路。南寧將在全市交通企業配置清潔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先進節能技術。到2017年,全市將新配置清潔能源公交車1500輛,清潔能源出租車2100輛。同時,呼吁市民廣泛開展節能減排活動。
據了解,南寧56個示范項目投入運行后,預計可形成節能能力82.58萬噸標準煤,消減化學需氧量28970噸、氨氮5332噸、二氧化硫2948噸、氮氧化物19058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