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鄉市監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東門大街某民房內存在制造假冒印刷品的情況,要求前往檢查。當靠近舉報點時,執法人員聞到一隱蔽民房內傳出陣陣刺鼻味道,進門一看,發現2名員工正在用“絲繃”進行印刷作業。執法人員仔細一看,發現正在加工的是“五糧液”的商標標識。由于當事人無法提供相關的合法手續,執法人員高度警覺,仔細搜查,在墻角、樓梯轉角處的包裝袋內,發現有25萬只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的“W”形圖形注冊商標標識半成品,遠遠超過《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第七十一條提及的偽造、擅自制造單件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二萬件以上的追訴標準。金鄉市監執法人員當場予以查獲。目前,該案已被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