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報道,同日,官方媒體報道稱,山西下轄地級市大同、呂梁、長治、忻州、晉中5市12個河流斷面水質出現惡化狀況,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日前集中約談大同、呂梁、長治3市政府和忻州、晉中兩市環保局。
據山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監測數據顯示,2016年前4個月,大同、呂梁、長治、忻州、晉中5市12個河流斷面水質與2014年相比明顯惡化,且與2016年的水質考核目標差距明顯。
山西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對媒體介紹,作為全國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山西水污染防治任務艱巨。數據顯示,2014年山西省監測的96個河流斷面中,水質優良的斷面僅46個,占總數的47.9%。
山西是中國煤炭大省,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產煤第一省,累計產煤140多億噸,提供了全國1/4的煤炭。據測算,山西省每開采一噸煤,要影響、破壞、漏失2.48立方的水資源。有人曾經這樣概括山西境內河流的現狀,“有河必干,有水必污。”
山西省政府以地方立法采取“污染者付費”的經濟手段,打響治污之戰,倒逼各市級政府切實擔負起治污責任。
山西省環保廳稱,水污染防治行動期間對涉嫌環境違法犯罪的,按照有關要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問題嚴重、工作開展不力的縣(市、區)負責人進行約談。
山西省要求相關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應以水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為紅線,進行認真排查,限期完成整改任務。
另據記者了解,山西將在2016年年底前,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洗煤、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油、有色金屬冶煉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十小”企業生產項目予以全部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