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圍
本通知所稱中小學教輔材料是指與教科書配套,供中小學生使用的各種學習輔導、考試輔導等圖書出版物,包括:教科書同步練習類出版物,寒暑假作業類出版物,中小學習題、試卷類出版物,省級以上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供中小學生使用的學習、考試輔導類圖書出版物。
二、工作要求
(一)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單位要認真學習平版綠色印刷標準和有關要求,合理確定教輔材料印制的原輔材料和印刷形式,必須委托獲得綠色印刷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的印刷企業印制中小學教輔材料(印刷企業名單見附件1)。接受委托的印刷企業無法完成生產任務的,出版單位要重新選擇印刷企業,并重新開具印刷委托書。教輔材料進廠印刷前,各出版單位將“陜西省中小學教輔材料綠色印刷明細表”,報送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出版單位委托選擇印刷企業有困難的,可經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同意統籌調劑。
(二)接受委托印制中小學教輔材料的印刷企業要嚴格控制生產工藝與流程,積極采用綠色環保的印刷設備和原輔材料,確保教輔材料符合綠色印刷產品質量要求。實施綠色印刷的中小學教輔材料應按環境保護部環境標志使用管理的有關規定,在教輔材料封底印制中國環境標志。
(三)出版物質檢部門2016年9月1日起要將中小學教輔材料綠色印刷質量檢測納入監管范圍,并作為重點進行抽查,從明年開始每年要組織不少于2次的針對中小學教材材料綠色印刷的質量檢查。對檢測不合格的產品,予以更換,并追究相關出版單位和印刷企業的責任。
三、監督處罰
(一)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單位(租型單位)未將教輔材料印制業務委托具有資質的印刷企業,或者要求印刷企業采用不符合綠色印刷標準的原輔材料印制教輔材料的,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格處罰。
(二)印刷企業未按標準印制生產中小學教輔材料的,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將通知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取消其綠色印刷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資格,該企業不得再承接中小學教輔材料印制任務。
(三)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將對全省中小學教輔材料實施綠色印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全面實現中小學教輔材料綠色印刷的出版單位和印刷企業給予表揚,對存在問題的單位,給予全省通報批評并組織整改。
各市(區)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要大力宣傳中小學教輔材料實施綠色印刷的重要意義和有關工作成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全面掌握工作情況,對出現的問題,要及時溝通、協商解決,對實施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報送省局印刷發行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