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地方性法規近日已經第十二屆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東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石曉在會議后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產品過度包裝不僅浪費了大量的寶貴資源,而且嚴重污染了環境。
為了限制產品過度包裝,降低消費成本,減少包裝廢棄物的產生,合理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山東省的條例規定,禁止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對產品進行過度包裝。違反規定的,縣級以上政府質監或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制改正;逾期不改的,將面臨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山東省同時建立了產品過度包裝不良記錄公開制度,將定期向社會“曝光”產品過度包裝的企業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名單。
此前有專家曾披露,目前我國城市垃圾中有1/3的垃圾是包裝,包裝當中一半以上是過度包裝。解決過度包裝問題,可以節約大量社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