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通報,公眾舉報問題涉及廢水污染、廢氣污染、惡臭超標、違法生產等。廣東、山東、江蘇等省舉報量位于前列。
各地環保部門對公眾反映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了處理,通過責令涉事企業限期整改、停產治理、處以罰款、補辦環評手續、現場糾正、取締關閉等多種措施,及時處理污染問題。
環保部還通報了3起典型案例處理情況。安徽省桐城市明秀無紡布廠排放噪聲和廢氣,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桐城市環保局責令其立即停止生產,限期補辦環評手續,并對其立案查處;內蒙古興安盟坤峰頁巖磚廠生產中排放粉塵、煙塵和噪聲,污染周圍環境,科爾沁右翼前旗環保局責令其停業整改;江蘇省某印刷廠在生產過程中排放廢氣,影響周邊居民生活,吳江區環保局對該廠印刷生產線實施查封扣押并拆除。
據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