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記者從省林業廳了解到,深入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以來,全省林地流轉面積達704萬畝,林權抵押貸款規模達27.5億元,林農有了“綠色銀行”,“活樹”正變成“活錢”。
作為農村生產責任制在林地上的延伸,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生產力的又一次解放。2008年至2011年,我省基本完成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主體任務,林農多了一份“固定資產”。
據介紹,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深入推進以來,全省集體林地家庭承包率提高了7.4個百分點,達到75.4%,初步實現了生態優勢向產業優勢的轉化。在此基礎上,2014年我省進一步規范林地流轉秩序,引導依法流轉,全省林地流轉面積達704萬畝。同時,加強林業專業合作社建設,林業專業合作社經營范圍涵蓋了造林撫育、花卉苗木、林下經濟等林業產業的方方面面,數量也由2011年的1350家發展到目前的3600家,林業產業年產值超過14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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