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今年5月,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海口地區部分超市、批發市場和學校周邊食品店等食品經營單位銷售的預包裝食品進行了檢查,發現下列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的食品生產許可證號屬偽造、被注銷或已過期,經與標示產地的監管部門核實,確認為無證非法生產的產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全省各食品經營單位對被公告的預包裝食品立即下架,并不得再購進銷售。對違反規定者,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對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對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二、請廣大消費者不要購買、食用被公告的食品,尤其是中、小學生家長,要勸導孩子不購買、不食用被公告的食品。已購買的消費者,可憑銷售小票和外包裝要求商戶退還貨款,商戶不得拒絕。
三、請公眾積極參與監督,一旦發現有繼續經營被公告食品的商戶,立即拔打12331舉報,一經查實,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
一、自公告之日起,全省各食品經營單位對被公告的預包裝食品立即下架,并不得再購進銷售。對違反規定者,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對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對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二、請廣大消費者不要購買、食用被公告的食品,尤其是中、小學生家長,要勸導孩子不購買、不食用被公告的食品。已購買的消費者,可憑銷售小票和外包裝要求商戶退還貨款,商戶不得拒絕。
三、請公眾積極參與監督,一旦發現有繼續經營被公告食品的商戶,立即拔打12331舉報,一經查實,最高可獲5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