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繼北京之后,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環保局制定了《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實施辦法》,上海開始試點啟動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收費。上海VOCs排污收費試點行業共包括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車制造、包裝印刷、家具制造、電子等12個大類行業中的71個中小類行業,基本覆蓋了上海市工業VOCs重點排放行業。
繼北京之后,12月16日,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環保局制定了《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實施辦法》(簡稱“辦法”),上海開始試點啟動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收費。排污收費分為三個階段,每個階段實施不同的收費標準。
上海VOCs排污收費試點行業共包括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車制造、包裝印刷、家具制造、電子等12個大類行業中的71個中小類行業,基本覆蓋了上海市工業VOCs重點排放行業。
根據各行業污染排放占比和配套標準規范制定進程,在時間安排上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國家試點行業的基礎上,增加涂料油墨生產、汽車制造、船舶制造等作為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共涉及5個大類、13個中小類行業;
第二階段(自2016年7月1日起)增加工業涂裝、工業涂布等行業,共涉及7大類、53個中小類行業;
第三階段(自2017年1月1日起)增加家具制造、醫藥制造、電子、橡膠塑料和木材加工等行業,共涉及12大類、71個中小類行業,基本覆蓋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行業。
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標準分三步逐步提高到治理成本水平。
2015年10月1日起(第一階段)收費標準為10元/千克
2016年7月1日起(第二階段)收費標準為15元/千克
2017年1月1日起(第三階段)收費標準為20元/千克
同時,為加快污染治理進度,鼓勵高水平治理,根據排污者污染治理情況和排放水平,實施差別化的排污收費政策。對按上海工業VOCs治理方案要求完成廢氣治理的,排放濃度低于或等于排放限值的50%,且當年未受到環保部門處罰的,按收費標準的50%計收排污費;對于未按方案要求完成廢氣治理的,或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或揮發性有機物超標排放等環境污染行為的,按收費標準的2倍計收排污費。
為淘汰落后產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對列入國家和上海市限制類、淘汰類名錄的相關企業(工藝、設備、產品等)實施差別化收費,與上海市差別電價等政策形成合力。其中,對淘汰類相關企業按收費標準的2倍計收排污費,對限制類相關企業按收費標準的1.5倍計收排污費。
上海市環保局表示,通過本次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收費試點工作,可加快推動有關企業按照上海市VOCs減排計劃和排放標準實施治理改造,預計到2017年底可使上海市工業VOCs排放總量減少50%以上,有利于進一步改善上海市空氣環境質量。
排污費使用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征收的排污費全部按要求上繳國庫,納入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重點用于上海市環境污染防治相關工作。
繼北京之后,12月16日,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市物價局)、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環保局制定了《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實施辦法》(簡稱“辦法”),上海開始試點啟動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收費。排污收費分為三個階段,每個階段實施不同的收費標準。
上海VOCs排污收費試點行業共包括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汽車制造、包裝印刷、家具制造、電子等12個大類行業中的71個中小類行業,基本覆蓋了上海市工業VOCs重點排放行業。
根據各行業污染排放占比和配套標準規范制定進程,在時間安排上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國家試點行業的基礎上,增加涂料油墨生產、汽車制造、船舶制造等作為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共涉及5個大類、13個中小類行業;
第二階段(自2016年7月1日起)增加工業涂裝、工業涂布等行業,共涉及7大類、53個中小類行業;
第三階段(自2017年1月1日起)增加家具制造、醫藥制造、電子、橡膠塑料和木材加工等行業,共涉及12大類、71個中小類行業,基本覆蓋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重點排放行業。
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標準分三步逐步提高到治理成本水平。
2015年10月1日起(第一階段)收費標準為10元/千克
2016年7月1日起(第二階段)收費標準為15元/千克
2017年1月1日起(第三階段)收費標準為20元/千克
同時,為加快污染治理進度,鼓勵高水平治理,根據排污者污染治理情況和排放水平,實施差別化的排污收費政策。對按上海工業VOCs治理方案要求完成廢氣治理的,排放濃度低于或等于排放限值的50%,且當年未受到環保部門處罰的,按收費標準的50%計收排污費;對于未按方案要求完成廢氣治理的,或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或揮發性有機物超標排放等環境污染行為的,按收費標準的2倍計收排污費。
為淘汰落后產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對列入國家和上海市限制類、淘汰類名錄的相關企業(工藝、設備、產品等)實施差別化收費,與上海市差別電價等政策形成合力。其中,對淘汰類相關企業按收費標準的2倍計收排污費,對限制類相關企業按收費標準的1.5倍計收排污費。
上海市環保局表示,通過本次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污收費試點工作,可加快推動有關企業按照上海市VOCs減排計劃和排放標準實施治理改造,預計到2017年底可使上海市工業VOCs排放總量減少50%以上,有利于進一步改善上海市空氣環境質量。
排污費使用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征收的排污費全部按要求上繳國庫,納入財政一般公共預算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重點用于上海市環境污染防治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