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玩具安全標準
《美國玩具安全標準》(ASTMF963-11)由美國材料協會制定。最新版《美國玩具安全標準》于2008年12月獲批準,2009年2月正式公布。該標準對于14歲以下的玩具產品屬于強制執行標準。所有屬于此范圍的產品需要通過三個方面的測試。
其一,機械和物理性能測試,考察玩具機械和物理性能上的安全性。這主要是對小物件、尖點、利邊、突出物及磁鐵的測試,以避免它們對兒童造成傷害。主要包括:36個月以下兒童玩具在濫用測試前后不得產生小部件;8歲以下玩具在濫用測試前后不得含有可觸摸到的尖點;8歲以下玩具不得含有可觸摸的利邊與可刺傷兒童的突出物;對玩具中使用的磁通系數大于50的危險磁鐵部件作出了要求,避免14歲以下兒童吞食小部件磁鐵。
其二,燃燒性能測試,用于測試產品阻燃性能。玩具中使用的除紡織品(不包括紙張)外的其他材料應為不易燃材料。消費者可丟棄的包裝材料、可能會成為玩具玩耍功能一部分的包裝物品,也需滿足此要求。
其三,針對8種重金屬元素的毒性測試。表面涂層材料和基材中可溶性的銻、砷、鋇、鎘、鉻、鉛、汞和硒的溶出量不得超過規定中的最高限量。這點與我國《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一致。表面涂層材料和基材中總鉛含量需控制在基材小于或等于100ppm,表面涂層小于或等于90ppm。
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
美國2008年8月發布的《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ConsumerProductSafetyImprovementActof2008),成為1972年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成立以來最嚴厲的消費者保護法。2011年8月12日,美國總統正式簽署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修正案HR2715,修訂現有玩具法案CPSIA。CPSIA影響著美國所有生產、進口、分銷玩具、服裝和其他兒童產品及護理品的相關行業。
此法案要求12歲以下兒童產品、兒童玩具、兒童護理品必須符合相應的總鉛限量要求、鄰苯二甲酸鹽限量要求等。具體規定包括:表面涂層材料和基材中總鉛含量需控制在基材小于或等于100ppm,表面涂層小于或等于90ppm;6種鄰苯二甲酸鹽含量必須小于0.1%;ASTMF963-11成為強制執行的玩具安全標準。
此外產品還要注意擁有溯源性標簽和供貨商符合性聲明。溯源性標簽即在產品或包裝上提供易于識別的永久性標識;供貨商符合性聲明則需要相關測試報告或供貨商保證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