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近日,青海省印發《青海省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這是青海省在總結三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礎上,將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從東部城市群擴展到六州,首次制定的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方案。
方案圍繞“抑塵、控車、治企、減煤”四大核心任務,結合產業結構調整、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應急體系建設等方面提出了24項具體舉措。明確了兩市六州 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年度目標,并將細顆粒物(PM2.5)納入考核體系。其中,2016年西寧市、海東市優良天數要達到75%,可吸入顆粒物(PM10)、 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均較上年下降3%。
根據方案部署,全省兩市六州要全面開展揚塵綜合整治,嚴控城市揚塵污染。年內淘汰燃煤鍋爐407蒸噸,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1.75萬輛。對主要城市 鋼鐵、水泥、有色、化工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嚴格環保措施,對新建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火電行業新建項目實現超低排放,推進5萬千瓦以下自備 電廠脫硫脫硝除塵一體化改造,完成70%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實施計劃和80%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
方案提出,全省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對重點地區新改擴建項目實施不同倍量主要污染物總量置換削減措施,排污指標全部通過排污權交易有償獲得。 兩市六州要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部門專項實施方案,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工作。結合新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 的實施,環保與公檢法部門強化聯動執法和案件移送檢察辦案機制,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