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史上最嚴環保法的新版《環境保護法》自20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至今,已有一年多的時間。在這一年時間里,新環保法揚“齒”立威、鐵腕治污,環保執法“過松”“過軟”的局面有了明顯改觀。然而新環保法在實施中,仍有一些不足的地方2015年環保部非常忙,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約談地方政府負責人。在網上流傳一句話“部長喊你談話”,就是部長約談地方主要負責人,針對他們履行環境保護責任情況,要求他們提出整改方案,并且完成整改任務,對沒有完成任務的后續還有很多跟進措施約談產生了一些效果,但也引起大家的爭議,約談形式從法律來講應怎么定位?要進行行政處理措施還是行政處罰,有沒有范圍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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