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政府日前出臺《哈爾濱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設定從今年起至2030年的水污染防治時間表,要求限期達標。從現在起,該市將每季度向社會公開飲水安全狀況,并對排污企業實行“紅黃牌”管理制度,定期公布企業名單,維護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哈爾濱市在《方案》中首次提出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的近期、中期、遠期時間表,設定重要指標完成時限。按照時間表要求,近期目標為:到2016年底前,列入省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中的13個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達到61.54%以上;2017年底前,哈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中期目標為:到2020年,哈爾濱市水環境質量實現有效改善,污染嚴重水體大幅減少。用水總量控制在72.77億立方米內;2020年底前,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達到或優于III類的比例為93%,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的比例為53.85%。遠期目標為:到2030年,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的比例為95%左右;地表水水質基本達到環境功能區要求《方案》要求,要實施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飲用水安全監管,開展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哈市將建設磨盤山水源水質自動監測系統,加強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到2018年,要具備獨立完成109項指標全分析能力。各地方政府及供水單位要定期監測和評估轄區內飲用水水源、供水廠和用戶水龍頭等飲水安全狀況,從今年起,各城區將每季度向社會公開上述信息,縣級城市將于2018年起向社會公開。對涉及供水安全各環節,哈市還將加強衛生評價和監督,強化生活飲用水日常抽檢,并對磨盤山水庫進行生態安全評估,建設保護區生態修復及規范化配套工程哈市將加強環境執法和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實行“紅黃牌”管理制度,逐一排查工業企業排污情況,對超標、超總量的企業予以“黃牌”警示,實施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予以“紅牌”處罰,依法實施停業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