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10th Taiwan Golden Print Awards
一、緣起
印刷被視為推動人類文明、信息傳承的重要技術,然而在數位科技蓬勃發展的今日,印刷的價值面臨了嚴峻的挑戰。產業「轉型」與「創新」一直是驅動產業永續發展、再造產品價值的重要力量,更是文創產業領域中不可被切割的一環。然而,盡管印刷在我們生活中無所不在,印刷人的努力與進步卻很少被放大,透過臺灣金印獎的設立,希望將印刷產業對于質量、技術表現、加工及美學設計融合的成就,發揚光大并給予肯定,提升臺灣印刷產業的形象與地位,讓上下游客戶能更充分了解臺灣印刷業的技術的精進,支持Printed in Taiwan的理念。
二、辦理單位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
【協辦單位】臺灣區印刷暨機器材料工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印刷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臺北市印刷商業同業公會
高雄市印刷商業同業公會
中國印刷學會
社團法人中華印刷科技學會
中華平面設計協會
三、參賽資格及報名方式
1. 臺灣印刷業及相關上下游產業皆可報名參賽。(非印刷企業之參賽者須填報印制協力廠)。
2. 參賽廠商須有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復印件。
3. 參賽作品須為臺灣地區自行印制之印刷品,印制期間為2015年1月~2016年6月。(曾參加過國內外同質性比賽之得獎作品請備注)
4. 參賽作品需取得授權印制證明。
5. 參賽者請自行填寫參賽種類,但評審團可視該參賽作品之性質及內容主動調整參賽種類。
6. 報名費用: 每件作品1000元。同一家公司報名2件(含)以上作品,第2件起酌收600元。如有兩家共同報名,報名1件作品1800元,報名2件(含以上作品),第2件起加收1200元。獲獎者均可獲得之獎座或獎狀。費用繳交:
a.銀行轉帳 銀行:華南銀行二重分行
賬號:174-16-001035-2
戶名:財團法人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
b.即期支票 抬頭:財團法人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
四、報名收件作業(一律采通訊報名)
1. 將參賽作品、參賽表單、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印制授權同意書一并寄至財團法人印刷工業技術研究中心。
?敬請注明報名第10屆臺灣金印獎及獎項組別。
2.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2016年6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3. 未于截止日期前繳費,視同報名不成立。
五、獎項:參賽獎項分為兩大類,(一)競賽獎(二)特別獎
(一)競賽獎
1. 競賽獎分為下列6大類/共計8項:
各類獎項分別選出前三名及評審團優異獎;所有獎項評審團可視實際狀況從缺該獎項。
(1) 圖書類:a.精裝類 b.平裝類
(2) 雜志類
(3) 海報型錄類
(4) 包裝類:a.彩盒類 b.紙箱類
(5) 數位印刷應用類(※須于報名表件上注明采用數位印刷部份)
(6) 其他類(※上述印刷品項類別以外之產品方可報名此類,若不符合此報名原則,評審團可視該參賽作品之性質及內容主動調整參賽種類)
2. 評選方式
(1) 初審:報名資格及報名項目審查,由印刷七團體理事長及本屆執行委員共同進行資格審查。
(2) 復審:由產、官、學界專家組成復審評委針對參賽作品之印制質量、表現特色進行評分。復審時將針對各類獎項第一名至第三名得獎主,提供得獎原因說明。
評審項目包括:
1.技術表現(40%)
墨色表現、套印準度、印紋清晰度、有無殘缺或臟點、條痕等瑕疵
※印刷表現低于10分者直接淘汰
2.色彩復制(20%)
單色、雙色、四色、特別色、頁面色彩量
3.印刷適性(15%)
被印材料印制效果的呈現
4.設計創意 (15%)
根據產品的設計在企劃創意、外觀、結構的創新性,以及應用價值加以評分
5.環保應用度(10%)
參賽作品之設計、制程、使用物料須可循環利用,或以環保制成品印制
(二)特別獎
1.《印刷產業貢獻獎》2名
由印刷七團體各自提出推薦人選(不限是否為公學會會員身份,只要對于印刷產業具有相當具體貢獻均可提名),再經由討論共同決議得獎人選。
2.《技術創新獎》1名
(1)采公開甄選方式。各廠商可自我推薦或由印刷公學會、研究單位推薦。廠商提出申請書,由印研中心召集相關領域專家進行書面審查及實地復查,最后進行決審會議確定得獎廠商。
(2)評選指標:
a.廠商近三年對提升核心競爭力及創新資源投入產出之成效
b.該技術對提升國內外競爭力及印制技術精進之貢獻度
c.該技術對新產業轉型及自主性技術建立與深耕之貢獻度
d.該技術對開創新興市場之差異性、獨特性及創意性
六、報名文件
「報名表」、「報名文件檢查表」、「授權同意書」等相關表件請上網下載
www.ptri.org.tw
七、獎項內容:
(一)競賽獎:1.第1、2、3名頒發獎座及獎狀。
2.評審團優異獎頒發獎狀。
(二)特別獎:頒發獎座及獲獎證書。
八、其他注意事項
1. 得獎作品若經查證不符本活動之各項參賽規定或個人資料填報不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并追回獎項。
2. 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作品之實物、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攝影及出版等用途。
3. 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受理收件。
4.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開、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5. 凡報名參加競賽者,即視為已充分了解本競賽規則中各項條款,且愿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6. 未獲獎之參賽作品,請于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前自行洽詢執行單位,并約定自行取件時間,未于期限內完成取件者,視同放棄退件之權利,主辦單位恕不負保管責任。
7. 基于宣傳需要,參賽者需配合執行單位參加相關成果發表會,并需配合提供獲獎作品之詳細資料,作為公開展示與倡導之用。
8. 本辦法中所列之各項權利義務均由執行單位執行。請勿直接聯絡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
9. 主辦單位保留本活動競賽規則、評審作業與評審標準等最終修改及認定的權利。
10. 本辦法若有未訂事宜,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得隨時修正之,并公告于報名網站,不再個別通知。
※表單下載:
1.活動說明
2.報名表_競賽獎
3-1.授權同意書(委托產制)
3-2.授權同意書(自有產制)
4.文件檢查表
5.印刷產業貢獻獎推薦書
6.技術創新獎推薦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