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大氣污染治 理,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納入深化改革重要議程,確定為重點民生工作,統籌推進實施。省委書記巴音朝魯、省長蔣超良多次聽取大氣 污染防治工作的匯報,并做出重要批示。副省長隋忠誠多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對大氣綜合整治進行研究、調度和安排。吉林省各地、各部門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 狠抓大氣污染防治各項工作落實,力爭十三五期間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進一步強化法制建設。2016年5月,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吉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條 例,進一步強調了排污者和政府的責任,突出了源頭治理,強化了環境監管和處罰力度,為吉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實施《吉林省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6-2020年)》。為統籌部署“十三五”期間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5月制定并下發了《吉林省清潔 空氣行動計劃(2016-2020年)》。提出了到2020年底前,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環境空氣質 量優良天數分階段達到292天以上,力爭提前一年達到國家目標要求的工作目標。確定了調整能源結構,加強工業污染、煤煙型污染、機動車污染、揚塵污染、農 業污染、社會生活污染治理,以及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等8個方面24項重點工作任務。
開展省市聯動“長吉平+1”四市共治大氣污染專項行動。為推動吉林省長春、吉林、四平、公主嶺市四個中部城市群協同共治,強化省直部門支持和引 導,2016年5月印發了《省市聯動“長吉平+1”四市共治大氣污染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實施“1+6”治理模式。“1”就是一個總體目標,“6”就是在 工業減排、剛性壓煤、有效降塵、限行控車、整治油煙、治理秸稈等6個重點領域采取22項治理措施,集中發力,同步實施,同步推進,實現“冬病夏治”,力爭 通過兩年時間,使吉林省中部城市群重點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得到明顯改善。
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強化重點時段管理, 2016年5月印發了《關于加強應急管控措施減緩重污染天氣影響的指導意見》,確定了在“十三五”期間,長春市、吉林市和四平市3個重點城市重污染天氣每 年減少3-5天,其他地級城市天氣每年減少2-3天,到“十三五”末期,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的工作目標。明確了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基層組織在重污染天氣 應急管控中的工作責任,提出了要在不同預警等級下采取的應急管控措施。同時還在研究制定應對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規范,以進一步指導各地落實各項管控措施。
優化頂層設計,加強基層基礎。編制了《吉林省生態環境質量提升十年綱要》,開展了環境質量提升和生態環境建設兩個重大課題研究,全面實施生態環境領 域改革創新各項措施。一是推動環境督查由“督企”向“督政”轉變,開展了環境保護綜合督查。二是推動傳統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向環境管理的精細化轉變,啟動了 以提升環境質量為目標的環境保護大數據平臺建設。三是做好基層落實能力的提升和各項政策落實的具體銜接。省委政法委、省環保廳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 全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為基層強化環境執法效能、解決信訪問題提供了法治保障。省委組織部、省環保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 基層生態環境監督員隊伍建設的意見》,為基層健全完善環保機構和監管隊伍創造了有利條件。省財政廳、省環保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環保系統購買服務工作的 實施意見》,為基層加強能力建設、提升管理水平拓寬了渠道和路徑。
全力推進各項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推進火電、鋼鐵、水泥等行業煙氣脫硫脫硝設施建設,列入年度工作計劃的140個重點項目全部建設完成,工業企業 煙粉塵排放達標率達到95%以上。通過采取集中供熱并網改造、煤改氣、煤改電和煤改生物質燃料等方式,積極推動綜合整治煤煙型污染,全省累計淘汰城市建成 區內燃煤小鍋爐2881臺,改造供熱管網3506公里。強化城市揚塵污染管控,檢查督促施工揚塵管控不到位的工地進行整改,提升城市道路清掃保潔率。強力 推進機動車污染防治,全省累計淘汰營運黃標車22.4萬輛。開展了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狀況調查,制定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 揮發性有機物的綜合整治方案。全省城市建成區共有1345個加油站、11座儲油庫及786臺油罐車安裝了油氣回收設施并穩定運行。大力推廣秸稈“機收撿拾 打捆”等收儲運方式,加強秸稈包保監督禁燒,實施“五化”綜合利用等措施,減少秸稈露天焚燒帶來的空氣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