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政府辦近日正式印發宜昌沿江化工及造紙行業企業專項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切實解決沿江沿河化工和造紙行業企業水污染突出問題,推動全市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
此次整治范圍和對象包括距長江、清江、黃柏河、香溪河、漁洋河、沮漳河(含沮河和漳河)、瑪瑙河岸線1公里以內及1至15公里范圍內工業園區,擬建、在建、已建成的化工、造紙企業。
上述1公里范圍內布局化工和造紙項目,正在審批的,一律停止審批;已批復未開工的,一律停止建設。超過1公里不足15公里的,正在審批的,暫停審批;省級及省以下相關部門已批復但未開工的,暫停開工。以上項目均由項目原批復單位進一步論證相關事項后,再決定是否審批或開工。15公里范圍內由省級及省以下相關部門已批復在建的,一律停止建設,進一步論證相關事項后,再決定是否繼續建設。
上述15公里范圍內的化工和造紙企業,其排污口距離下游飲用水取水口3公里以內的,一律立即關停整改。1公里以內的,重點整治,限期逐步搬離。15公里范圍內已建成投產的,如有未建任何污水處理設施,污水排放不達標,污水處理設備未正常運行,利用暗管偷排、滲井、滲坑等方式排放污水等情形之一的,一律立即停產,限期整頓改造,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予以關停。
15公里范圍內的工業園區,實施24小時在線監控。排查范圍內所有涉及化工、造紙行業的園區和企業安全風險應急預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無相關預案和措施的,應在20個工作日內補充報審。逾期未報或上報后審核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建設或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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