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28日通報對2014年督辦的重點環境案件后督察情況,在35起未整改到位的案件中,江蘇、河南各占6起,安徽4起,廣東3起,黑龍江、山東、湖北、云南各2起,北京、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西、湖南、甘肅、寧夏各1起。
據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鄒首民介紹,在246起后督察案件中,這35起尚在整改中的案件,占14.2%,另有211起案件已執行處理處罰決定并整改到位,占85.8%。
未整改到位案件涉及的主要環境問題有違反環評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污染治理設施不配套、危險廢物處置不規范、衛生防護距離未落實等。
鄒首民表示,環保部近日已將未整改到位案件通報相關省級人民政府,督促地方政府切實負起環保責任,分類處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組織有關部門嚴格執法,督促相關單位盡快完成整改工作;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及時公開相關案件整改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