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市場監管局池口市場監管所聯合企業打假人員,查獲一起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違法經營行為。
當天上午9點40分,該所負責人接到注冊商標持有者江蘇省蘇州市金紅葉紙業集團專業打假人員舉報:該所轄區建設路某某商店銷售的“清鳳”牌衛生紙,實質上是仿冒該公司的“清風”牌衛生紙,嚴重侵犯了該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
池口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立即前往某某商店。在該公司專業打假人員的配合下,經出示證件檢查,當場查出與金紅葉紙業公司生產的“清風”牌外包裝相似的“清鳳”牌無芯轉筒衛生紙80余袋,價值千元。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明確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均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執法人員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場向商店老板下達了《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對違法物品予以扣留。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