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狠抓工業污染防治,清理取締“十小”企業。要全面、持續排查鎮內手續不健全、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制革、印染、電鍍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工業企業。2016年底前,依法取締全部不符合國家或地方產業政策的“十小”生產項目。排查全鎮規模以上電鍍、印染、制革等企業,推進行業專項治理和污染企業退出工作。依法依規全面推進規劃環評,對未組織環評的規劃所列項目不予受理環評文件。新建、改建、擴建上述行業建設項目,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前置審核制度,實行控制單元內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
對于城鎮生活污染治理,將優先完善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加快推進沙塘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完善提升泵站建設,重點完善次支管網,避免污水直排進入內河涌。全鎮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于2020年底要維持在100%。
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升級改造。盡快推進沙塘污水處理廠二期和三期工程,提高污水處理能力,2016年要啟動提標改造,出水水質應達到一級A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較嚴值。新建、擴建和改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出水要全面執行一級A標準及廣東省地方標準的較嚴值。到2020年,全鎮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
《方案》還提出,要從水源到水龍頭全過程監管飲用水安全。鎮級財政應列出專項經費,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橫崗水庫等備用飲用水源地的飲水安全狀況,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會公開。自2018年起,所有鎮級飲水安全狀況信息都要向社會公開。另外,要積極保護生態空間,嚴格限制橫崗水庫、三丫陂水庫、沙溪水庫集雨區生態保護與水源涵養區域變更土地利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