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保部消息,2016年第二批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全面啟動,已組建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負責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個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從11月24日起到11月底,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將陸續開始督察進駐。
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的組長分別由馬馼、朱之鑫、焦煥成、陸浩、張寶順、李家祥、馬中平等擔任,副組長由環境保護部副部長黃潤秋、翟青、趙英民等兼任。
在具體督察中,堅持問題導向,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重點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督察主要采取聽取匯報、調閱資料、個別談話、走訪問詢、受理舉報、現場抽查、下沉督察等方式開展工作。
根據安排,第二批環境保護督察進駐時間為一個月左右,預計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進駐工作。今年7月,第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啟動,對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廣西、云南、寧夏8地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于日前完成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