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舉報后,沅江市環保部門緊急出動,聯合當地公安部門及時處置了一起可能導致洞庭湖水體污染的事件。
多部門聯動,及時制止排污行為
8月9日下午,沅江市環保局工作人員接到了同屬洞庭湖區的湖南省岳陽市東洞庭生態保護協會志愿者視頻舉報:在沅江市沅江紙業有限公司附近的湖面上,一艘貨船正通過管道將白色液體直排入湖內,疑為強堿廢液。此外,沅江紙業有限公司東南方向湖邊有黑液冒出,疑為企業偷排廢水。
從志愿者提供的視頻中看到,這艘貨船的甲板基本被一黑色圓柱體儲藏罐占據,乳白色的液體鋪滿了儲藏罐下方的甲板,一股股乳白色液體正通過與儲藏罐相連的一條直徑約十公分的管道,直接排進洞庭湖里,管道口附近的湖面呈乳白色。而在貨船船頭附近的湖面上,一股黑色液體正從水下向上翻涌。
按照志愿者們的判斷,這艘貨船應是直接向洞庭湖里排放堿液,同時企業也在向湖內偷排酸液。“白色的應該是堿液,黑色的應該是酸液。”
接到舉報后,沅江市環保局立即聯系舉報人,并派出工作人員在志愿者帶領下前往視頻拍攝地點,找到涉事船只。
工作人員登上編號為“湘常德貨2121”的貨船后,迅速展開現場勘查。勘查發現,貨倉內有一根直徑約十公分的塑料軟管通向湖中,倉底尚殘留有乳白色液體。
環境監察人員現場對船主及沅江紙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進行了詢問,并查看了船上的運貨聯單。調查顯示,這艘貨船受湖南磊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為其運送鈣漿(成分為重質碳酸鈣,一種造紙添加劑,用來增加紙的白度和亮度)至沅江紙業有限公司。8月8日到達沅江紙業有限公司所屬紅旗吊碼頭,8月9日16時左右卸貨完畢。
據船主稱,因前兩天下雨,船艙內積有雨水,同時在裝卸貨物時,有部分重質碳酸鈣散落艙內,與雨水及洗艙水混合后,形成乳白色的液體。船主為圖方便,擅自用船上自備的潛水泵將艙內乳白色積水通過塑料軟管排入洞庭湖。至環保局工作人員到達時方被制止。
由于不能立即明確認定其運送貨物為何種物質,以及排入水體會造成何種污染,沅江市環保局負責人當即與沅江市公安局聯系,請求派員協助處置。同時,環境監測人員也在現場進行采樣分析,測試顯示,艙內積水pH值為8.5。
沅江市環境監察大隊大隊長吳翔表示:“不論排的是碳酸鈣還是其他物質,向洞庭湖水體直排化學液體,就已經構成違法。而直排3噸以上的污染物更是需要移送公安機關。”
8月9日18時30分,沅江市公安局民警到達現場,對船主進行了控制。
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相關條款,有關船舶污染的處理,海事部門是行政責任主體部門。根據有關規定,沅江市環保局隨即與當地海事部門進行了聯系。8月9日22時,沅江市地方海事處工作人員到達現場,與環保部門辦理了移交手續。案件由海事部門正式調查處理。
反復勘查摸排,黑液原為沼氣作怪
對于視頻中黑液冒出的地點,經現場勘察,確定為沅江紙業有限公司蘆葦裝卸碼頭附近,位于紙業公司總排口下游1000米處。沅江市環保局工作人員到達后,與視頻拍攝者一起查看現場,已看不到有黑液冒出。經初步排查,暫未發現企業有偷排的跡象。由于視頻拍攝者也未能及時采集水樣,暫無其他證據支持偷排判斷。
據紙業公司提供的說明材料分析,視頻拍攝位置在公司蘆葦(造紙原材料)裝卸碼頭附近。裝卸過程中時有零散蘆葦落入水中,長期以來,沉積到水底的蘆葦逐漸腐爛變質產生沼氣。黑液冒泡應該是近期洪澇和高溫導致沼氣上升帶動湖底部變質物質冒出水面產生的自然現象。
沅江市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楊成軍介紹,環境監測人員也在視頻拍攝地點下游進行了采樣,初步檢測表明pH值未超標,其他數據正在分析中。
8月10日上午,沅江市環保局局長文志紅帶隊前往現場再次排查,確認了上述分析結果。
沅江市環保局總工程師袁曼紅表示,在本次事件中,沅江市環保部門在處理污染行為的同時,也第一時間將事件情況在沅江市環保局網站上進行了公布,有效化解公眾疑慮、避免輿論發酵。8月9日24時以前,事件基本得到了控制。
最新監測數據顯示,船只積水排放口上游pH值為7.86,氨氮值為0.143 mg/L,排口處pH值為7.87,氨氮值為0.164 mg/L,下游pH值為7.77,氨氮值為0.151 mg/L,均在達標范圍內;三小時后,在下游采樣處再次采樣監測,pH值為7.80,氨氮值為0.154mg/L,同樣均在達標范圍內(標準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pH6~9,氨氮≤1.0 mg/L),其他常規指標正在分析中。以上監測數據表明,此次船只排污事件沒有造成水污染事故。
下一步,沅江市環保局將及時把采樣分析結果、污染狀況和處理措施在網站上進行公布。在水位降退后,繼續對紅旗吊碼頭周邊及沅江紙業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排查,責令企業對泛黑液水面區域進行連續監控錄拍,將錄拍資料交環保局審查。同時,將持續關注并跟進海事部門對事件的處理結果,及時發布相關信息。
據了解,當地海事部門已決定對涉事船只的排污行為實施處罰,本報記者將密切關注事態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