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省檢察院獲悉,去年1至12月,廣東檢察機關在職務犯罪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中,共抓獲了負案在逃人員77人,其中境外抓獲9人,追回贓款620萬余元。
環保窩案牽出一串老板
去年年初,一封舉報信反映了花都區環保局部分執法人員收受監管企業主賄送錢財的信息。調查中,花都區環保局原副局長黃斌、環境監測站副站長李浩志等公職人員相繼到案,并牽出了一批涉嫌行賄的老板,其中一名,就是“洋老板”庾某。
52歲的庾某是廣州本地人,1998年加入加拿大籍,在廣州經營造紙生意,企業每年產值上億元。庾某經營的造紙廠需要收廢紙再制造,為了讓企業順利通過環保檢查、驗收,他養成了向花都區環境保護局負責主管及檢查、驗收工作人員逢年過節送“紅包”派“利市”的習慣。在這十年間,造紙廠沒收過一張整頓通知書。據檢察機關調查,庾某行賄花都區環保局原副局長人民幣、港幣近10萬元。
聽聞環保局副局長被查,庾某潛逃加拿大。檢察人員想方設法找到了他所持加拿大護照的號碼,發現庾某在案發后曾悄悄回國后再離境,于是采取了邊控措施,布下天羅地網。
“在加拿大的時候就知道檢察院找我,但沒在意,沒想到一入境就被抓了。”去年12月30日,記者在花都區看守所看到了庾某,他坦言,案發后恰逢春節,他回國一天后順利地返回加拿大,以為第二次回國也會沒事。去年10月11日,庾某從加拿大飛到我國香港,借道深圳欲回廣州,結果在深圳灣口岸被抓獲歸案。
追逃追贓“一把手”擔責
2014年,廣東各級檢察機關貫徹最高檢和省檢察院關于開展職務犯罪追逃追贓專項行動部署,將追逃追贓納入“一把手”工程。去年1月至12月,共抓獲負案在逃人員77人,其中境外抓獲9人。
據介紹,按照“責任到人,分工負責”的專項工作原則,對重點追逃追贓案件由廣州市檢察院偵查處處長或基層院反貪局副局長擔任第一責任人,并指定3名以上辦案骨干為直接責任人,組建追逃追贓行動小組;對一般追逃案件由市院偵查處副處長或基層院偵查科科長為第一責任人,并指定2名以上辦案骨干為直接責任人,確保在逃案件件件有人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