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洪湖市環保、工商、電力等部門及相關鎮政府對湖北白蘭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劉新同小型造紙廠依法予以關閉。
湖北白蘭紙業有限責任公司主要以廢紙為原料生產商業包裝紙,2014年下半年以來,其生產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嚴重污染周邊環境,附近居民多次投訴。劉新同小型造紙廠年產近300噸冥紙,屬典型的國家明令禁止建設和生產的“十五小”企業,生產產生的廢水直排廠外。
針對以上兩家造紙廠的違法事實,洪湖市環保局依照法律程序對其分別下達相關文書,并報請洪湖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2015年3月23日下午,市 政府組織新灘政府、龍口政府和供電公司、法制辦、工商局、經信局、環保局、安監局等部門召開關閉2家造紙廠協調會,對關停工作進行部署。近日,市政府組織 相關單位及鎮政府對2家造紙廠采取斷水、斷電,強制拆除設備等措施,依法予以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