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記者從江西省環保廳獲悉,國務院印發的《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水十條”)已經“落地”,江西8月份將出臺實施細則,并和11個設區市政府簽訂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對實施情況考核并向社會公布結果。今后,從水源地到水龍頭,政府全要管!
據悉,“水十條”提出了238項措施,把政府、企業、公眾攥成一個拳頭,向水污染宣戰。“按要求,2020年江西省各設區市黑臭水體控制在10%以內,集中式飲用水水質達到Ⅲ類標準的比例總體高于93%,地下水極差比例控制在15%左右。”省環保廳污染防治處負責人稱。
“今年江西省水環境惡化勢頭得到遏制,目前正對飲用水源地、重點流域、五河及東江源頭污染進行整治,完成了長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骨干項目141個。”上述負責人稱,截至2015年,全省地表水水質良好,重要河段水質穩定改善,1至3類水質斷面(點位)達標率80.9%。各設區市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質達標率為100%,環保部考核我省等級為“好”。
據悉,江西省水污染防治重點仍是地表水和飲用水,這直接關系老百姓的水龍頭。而防治難點卻是地下水,因為缺乏基礎數據。目前省環保廳對地下水的監測數據全部來自國土部門,兩者采樣數據不完全匹配。要摸清全省地下水全貌是個大工程,也需大量資金投入。每年環保部門會上一些新點位,但仍需時間。同時,國家對于黑臭水體的定義和標準沒有明文規定,又要求今年底要對黑臭水體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我省執行起來還存在盲區。
江西省是農業大省,畜禽養殖對地下水時有污染。環保專家稱,農村生活污染和畜禽養殖業對地下水的污染是面源污染,不是點源污染,較難監管。“水十條”要求農業部牽頭,環保部參與,自2016年起,對新建、改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實施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資源化利用;2017年底前,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
據了解,在國家出臺落實“水十條”考核細則后,江西省也將對各設區市政府進行年度考核,以此作為對領導班子和干部綜合考核的重要依據。